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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7 21: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17       报名截止:2021-04-23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金华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4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中,教师岗位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其他岗位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960595793@qq.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21年4月27日在本单位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日期安排在笔试后1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符合条件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内容为岗位相应课程。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以委托的体检机构结论意见为准。
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ourschool.com.cn,校园公告);
2.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公示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9-82283073(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9-82282403.82283180(翁老师、谢老师)。
学校本部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