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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3 21: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3       报名截止:2021-07-1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为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改革政策研究、改革决策咨询、改革形势分析、改革智库联络、改革信息交流等工作,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3人。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聘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应聘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7月底前。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zjswggbrsc@126.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二),并电话确认(0571-87050423.81050493)。应聘人员可提供个人简历、所研究的课题、论文及有利于说明个人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研究材料。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报考人员。

  3.应聘资格的确认。通过电子邮件向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初定于7月中旬前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主要考察知识储备、研究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报名人数较多,入围面试比例可扩大至1:5.

  2.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研究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执行。因应聘人员坚持不予配合等原因,导致在考察期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省委改革办室务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笔试、面试通知,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会通过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以下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委改革办人事处:0571-87052487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0423(喻老师),81050493(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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