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5-27 20: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27       报名截止:2022-05-31
为进一步推动莲都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满足区属医疗单位工作需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莲都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莲都区人民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准公益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引进人才9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2年毕业生)。
2.所学专业符合招聘的专业岗位要求,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7日以后出生)。
4.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7日以后出生)。
5.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彩照),2022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且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相关原件以图片形式于6月7日17时之前打包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236291729@qq.com。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发送面试通知书,面试前上交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二)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采取线下面试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
(三)体检和考察
如参加面试人数达到1:3的比例,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商定拟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人才引进;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须在面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方可正常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人才引进招聘资格。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按照莲都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实施意见》(莲委发〔2022〕5号)文件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212375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0578-2025962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6日
为进一步推动莲都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满足区属医疗单位工作需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莲都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莲都区人民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准公益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引进人才9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2年毕业生)。
2.所学专业符合招聘的专业岗位要求,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7日以后出生)。
4.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7日以后出生)。
5.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彩照),2022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且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相关原件以图片形式于6月7日17时之前打包发送到联系人电子邮箱236291729@qq.com。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发送面试通知书,面试前上交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二)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采取线下面试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
(三)体检和考察
如参加面试人数达到1:3的比例,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商定拟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人才引进;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须在面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方可正常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人才引进招聘资格。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按照莲都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发展集聚打造浙西南科创中心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实施意见》(莲委发〔2022〕5号)文件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212375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0578-2025962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6日
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于2022年2月15日发布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中第二批招聘工作停留在网上报名环节,现经分局研究决定将开展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后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延期至2022年5月30日;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211321490@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确认时间:5月31日至6月1日 9:00至17:00
地点: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公安分局北门(钱塘区下沙街道学林街1616号)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于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1);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二、招聘的其他流程和要求参照原招聘公告执行,附招聘计划表(附件2),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并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在招聘各环节中自觉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须知(附件3)。来自国(境)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
生,因有旅行管制或隔离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正常缺考。如隐瞒情况擅自参加招聘各环节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71-87283067(工作日:9:0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