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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1 16:1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01       报名截止:2022-08-02
为切实做好转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学校)教师队伍配置工作,根据《杭州市教育局 中共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民转公”学校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情况
本次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245人,其中初中100人, 小学145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拱墅区民转公学校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本区范围内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学(不含幼儿园,下同)非事业编制教师。
应聘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详见《拱墅区民转公学校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5. 具有2年及以上杭州市中小学任教经历,其中,民转公学校非事业编制教师在杭任教经历放宽至1年;
6. 年龄要求在198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至197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民转公”学校非事业编制教师年龄再放宽5年;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拱墅区民转公学校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民转公”学校目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教师均可参加本次招聘,不受学历、年龄、任教年限限制。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 7月31日—8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到附件1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考试包括业务考核、理论考试,业务考核、理论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考核占总成绩60%、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可加设笔试初选环节。笔试初选公告将于8月3日在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http://gsjszp.hzgsedu.cn)公布。笔试初选前50名进入业务考核环节。笔试初选成绩不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
1.业务考核
时间:2022年8月6日,具体时段另行通知。
形式:结构化面试。
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理论考试环节,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成绩公布:业务考核合格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1.5倍(四舍五入,下同)的岗位,业务考核结束后,按实际通过业务考核人数确定理论考试对象。业务考核合格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1.5倍的岗位,业务考核结束后根据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理论考试对象。
理论考试入围名单将于2022年8月7日在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http://gsjszp.hzgsedu.cn)公布。
2.理论考试
时间:2022年8月9日,具体时段另行通知。
形式: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成绩计算:满分100分。
成绩公布: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8月11日在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http://gsjszp.hzgsedu.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业务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可在业务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http://gsjszp.hzgs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337008,88259964。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5337156 。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届时公布)。
本公告由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