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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公开招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12:0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10       报名截止:2023-03-2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3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0名,具体详见《2023年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医学类岗位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七)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3月16日,应届考生学历取得时间可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九)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本科、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十)本区卫生健康系统同一经费形式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相关政策:

  (一)卫生技术类岗位招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或招考紧缺专业岗位(全科医生、影像医生、口腔医生、儿科医生、精卫医生),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部分岗位招聘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同等对待:

  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

  3.2023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6日9时—3月20日17时。

  报考人员登陆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rljl.wsjkw.hangzhou.gov.cn/web/account_info/toLogin.html)注册个人信息后,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并完成诚信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21日9时—3月22日16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三)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

  对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高层次和紧缺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http://wsjkw.hangzhou.gov.cn)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专栏(http://www.hzsc.gov.cn)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

  (四)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2023年3月24日16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录招考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16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通知的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http://rljl.wsjkw.hangzhou.gov.cn/web/account_info/toLogin.html),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六)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考生可到“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将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专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其中执业医师有执业范围要求的,须同时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注册证书。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相应的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网上报名信息与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最后分数保留2位小数。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将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专栏公示,请考生及时查询。

  六、体检及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排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取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含公示期间),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实行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有关具体事项如有疑问,请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网站”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71-85255424。

  (七)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1-89501185,0571-89501186。

  (八)监督电话:0571-8950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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