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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招聘55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20: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15       报名截止:2023-06-07

  为加强西湖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社区岗位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5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如下:西溪街道8名、灵隐街道6名、翠苑街道6名、文新街道2名、古荡街道7名、留下街道5名、蒋村街道3名、三墩镇11名、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7名。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普通岗位、定向退役士兵岗位、定向编外人员岗位、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和定向持证岗位,其中定向持证岗位须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及以上者报名,定向持证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年龄、学历学位、户籍、专业、工作经验等具体报考条件以《西湖区2023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3、掌握一定的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和心理能胜任社区工作。

  5、经招聘录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后,3年内不得跨镇街或跨区调动。

  6、笔试加分条件:

  (1)职称加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3分,此项不累计加分。

  (2)报考岗位与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镇街一致的,笔试成绩加5分。

  (3)户籍为西湖区(不含西湖街道),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成员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

  (4)西湖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在职编外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参加区级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满两年的,笔试成绩加2分,近三年内获得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笔试成绩再加3分。

  (5)定向西湖区退役士兵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选择其他非定向西湖区退役士兵岗位报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6)西湖区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属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至6月7日16时。

  网址:http://125.124.24.208:8108/

  1)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指定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3)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4)定向持证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2比例;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注册报名时需要准备的资料说明:

  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底正面照(上传侧面照片、涂鸦照片、大头贴或照片模糊取消报名资格),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④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县(区)级以上社保部门(须加盖公章)出具的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的《社会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原件。

  ⑤西湖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在职编外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附件2),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的须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等证明原件。

  ⑥西湖区户籍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原件。

  ⑦报考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盖章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附件3);3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须提供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属部门党组织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附件4)。

  ⑧现役军人家属须提供部队家属证明(附件5)。

  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2023年6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6月13日9时—6月14日17时。

  1)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3)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将另行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选择其他岗位报名。

  4)再报名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7时。

  5)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6月17日9时—17时。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在指定时间,携带报名表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能证明符合报名、加分条件的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资料齐全的可以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资格复审通过的将告知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应用和社会工作知识,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至低分以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将在西湖区门户网站(www.hzxh.gov.cn)进行公示,不再另行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报考定向持证岗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或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的或未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持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级别、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学历高、学位高的排名在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人数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西湖区门户网站(www.hzxh.gov.cn)进行公示,不再另行告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湖区门户网站(www.hzxh.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录用人员享受杭州市西湖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确定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5、建立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后备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截止到次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0571-89510282

  西溪街道:0571-56622678

  灵隐街道:0571-87992955

  古荡街道:0571-87381265

  翠苑街道:0571-89874221

  文新街道:0571-88989131

  蒋村街道:0571-88993789

  留下街道:0571-85226943

  三墩镇:0571-86785523

  区民政局:0571-89511033、89511032

  公告网址: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zxh.gov.cn)

  西湖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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