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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8 10:4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18       报名截止:2023-05-29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江南实验学校等8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滨江区《关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区办[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2023.5)》。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或教育教学经验的省功勋教师或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年龄在50周岁(1972年5月1日后出生)以内教师。
2.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1977年5月1日后出生)以内教师。
3.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过由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省级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等奖项,年龄在40周岁(1982年5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4.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杭州市范围内教师。
5.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在职教师。
(二)2023届应届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师范专业或与岗位相关专业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35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以内。
(四)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要求如下:
1.2023届本科生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3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1。报名时间:5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投递,并进行面谈。
招聘单位根据资料审核及面谈情况,确定报名对象是否进入面试。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的5倍,也可采用笔试形式,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在职教师报名须出具经原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htz.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逾期不能报到。
(二)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四)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老师,89520741;姚老师,89520757(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