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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120名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6 12: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26       报名截止:2023-06-29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12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为非编合同制教师。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是指具备教师资格,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考事业在编教师待遇。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21届、2022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下同),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中包含不少于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毕业研究生;

  2.本科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本科期间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4.本科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

  5.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6.师范类毕业,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

  7.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免费师范生。

  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照执行。

  (二)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目前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任教,且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1年(计算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者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有不少于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三)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目前在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任教,且在幼儿园教师岗位连续任教满3年(计算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中至少有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综合荣誉,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届毕业生”和“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年龄要求在198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7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正式聘用时需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即退休时间需在2023年8月1日及以后)。

  5.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需具备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如下:

  (1)2023届本科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学科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2023届毕业研究生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2年6月2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其他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初选、资格核验四个环节进行。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咨询。

  时间:2023年6月22日9时—2023年6月29日中午12时。

  报考人员按照《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流程》(附件6)要求录入个人信息,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上传《西湖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5)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2023年6月29日17时。

  西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材料不全原因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023年6月30日下午在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公布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笔试初选

  所有考生都需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笔试初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7月11日开始考生本人可至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在7月11日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西湖区教育局提出(87965070)。7月12日开始考生本人可至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公布。

  笔试初选成绩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4.资格核验

  入围面试人选须于指定时间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指定地点进行核验。核验不符合,取消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

  5.注意事项

  (1)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现任教情况”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6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采取统一报名,不具体填报报考单位(幼儿园),只需填报报考人员类别,经统一报名、考试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按对应人员类别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同分人员抽签确定先后),由考生选择有用人需求的对应幼儿园。

  (6)本次招聘的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采取统一报名,不具体填报报考单位(幼儿园),只需填报报考人员类别,经报名、考试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当年由报名时所在的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聘用。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类别抽签确定面试分组。

  面试以试讲、说课、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分组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与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西湖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湖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用工合同(含试用期)。

  录用人员首期与幼儿园签订三年服务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招聘条件第5条第1、2、3款),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1.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6507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65073。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4.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为非编合同制专任教师,按规定程序聘用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专任教师管理及待遇按照《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均不设递补。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证明样本

3.亲属关系申报表

4.分组说明

5.西湖区教师招聘材料审查目录及报名登记表

6.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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