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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7 15:0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7       报名截止:2023-08-18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杭教人[2020]7号),2023年余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研员、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等资深教师到我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我区计划招募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23名,其中初中9名、小学14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计划表》。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主要为优秀退休教师,以省内外退休的校领导、教研员、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招募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65周岁(195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6.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坛中坚)、优秀班主任、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先进荣誉或设区市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课堂教学比武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7.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募对象岗位职责和要求
讲学教师以开展课堂教学为主,同时可根据选聘学校实际需要,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和帮助学校青年教师成长,协助做好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选聘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在服务期间,应按协议履行讲学义务,服从选聘学校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选聘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四、招募教师待遇保障
讲学教师支援服务期间的讲学经费由基础补贴和年终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主要用于讲学教师劳务费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其中,基础补贴由受援学校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讲学期间,杭州市以外的银龄讲学教师给予报销一年不超过两次探亲交通费。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募信息发布平台及咨询方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2.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二)咨询方式
1.报名咨询:各学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表格。
2.政策咨询:余杭区教育局人事科,0571-89392010。
六、招募所需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杭州市余杭区银龄讲学支援教师申请表》1份(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
5.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招募报名
本次招募采用信件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名人员最多可报三个志愿支教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18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表格。
信件报名:报名对象通过信件方式(EMS或快递)选择岗位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信件内请标注“应聘XX学校XX岗位+教师姓名”,截止时间为信件邮戳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信件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表格。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杭州市余杭区银龄讲学支援教师申请表》(WORD格式),连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需设为“应聘XX学校XX岗位+教师姓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八、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19日9:00-16:00。
报名对象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向报名单位电话咨询或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九、招募考试
1.招募考试由各招聘学校在余杭区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试时间、考试形式由招聘学校届时通知。
2.招募考试一般形式为“上课+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暂定安排在8月20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招募考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
3.每位报名对象一般安排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左右。结构化面试5分钟。考试总成绩中,上课占50%,结构化面试占50%。上课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一项及以上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4.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仅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5.考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报名教师,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各报名单位负责对报名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报名对象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复审,不得进行考试。
6.报名对象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十、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上课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入围体检的人员,暂定8月22日前组织体检,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执行。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招募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在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各受援学校与拟招募讲学支援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支援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支援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满65周岁的一般不再续聘。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学校对其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支援服务的,予以解除协议。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