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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14:3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9-30
为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进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75人,专职党务工作者20人,合计招聘9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4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任职技能要求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户籍;部分岗位根据具体情况放宽户籍限制。户籍以2024年9月26日(含)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6日(含)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根据具体情况放宽年龄限制。
7.报考社工01、社工02岗位的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书(通过学信网查实)。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报考社工03专职网格员岗位的,须在余杭区所辖镇街任专职网格员,网格工作满1年(2023年9月26日前任职),目前仍在岗,且近一年所在单位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需提供所在镇街网格工作主管科室、党建工作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余杭区专职网格员工作证明》(附件3)。
9.报考社工04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供退伍(役)证或相关证明(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服役证明)。
10.报考党务岗位的须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记录的;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余杭区在职社区工作者和两新党务工作者。
(二)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学历、户籍、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4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
有关年龄、户籍、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含)。
三、加分细则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现社办[2023]3号)、《关于全面实施“党建聚力·余杭楼长”工程进一步加强小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对户籍、职称等进行笔试加分。如有两个及以上加分项,可累计加分,笔试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报考专职社区工作者加分条件如下:
1.户籍加分:考生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镇街与报考镇街一致的,笔试成绩加3分。
2.职称加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楼长加分:经镇街报备的楼长中,工作满1年且表现良好及以上的,在区级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中,笔试成绩予以加分,满1年加1分,满2年加2分,满3年加3分,最高不超过3分;
4.专职网格员加分:2021年至2023年在镇街年度考核优秀的专职网格员,1次年度考核优秀的笔试成绩加1分;2次年度考核优秀的加2分;3次年度考核优秀的加3分;最高不超过3分;
5.荣誉、表彰加分:对工作或学习期内获党委、政府对个人表彰的报考人员,按照区(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及以上加3分(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及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区统一组织,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2024年9月30日17时。
报名系统:[2024年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考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系统于2024年9月26日9时正式开放。网址:https://rszp.yuhang.gov.cn:8003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则取消报考资格。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上传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3)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4)加分申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本阶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具有所报考镇街户籍(不含集体户口)的,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合成一页上传);具有职称加分条件的,需上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照片),(2024年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并通过的,可以上传电子证书);具有楼道长加分条件的,需上传相关盖章证明(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需上传至相对应的申报框内,不在对应申报框内、视为无效。加分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5)岗位证明申报。报考针对退役军人、网格员、党务岗位的,需在报名阶段上传退伍(役)军人证或相关证明、余杭区专职网格员的盖章工作证明(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0月8日9时—2024年10月1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解释,对考生的户籍、学历、加分材料、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线上核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13日9时—2024年10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7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报名系统”中,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全区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为一科,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等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3周左右,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数在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2024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系统下载并签名)、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核验。
3.面试
全区统一组织开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4.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按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及社区工作者任职相关要求执行。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未能按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可以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余杭区委社会工作部书面申请延缓体检,并充分说明理由,经余杭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方可延缓,延缓期限不得超过自余杭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之日起一年。若逾期仍未能参加体检、进行考察的,则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余杭区委社会工作部批准并发文录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情况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每年对专职社区工作者进行考核,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因工作需要,新录用人员五年内需考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二)试用期三个月。劳动合同期内享受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录用后,原则上3年内不做跨区调整。
(三)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系统)。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余杭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余杭街道:社工:0571-88661759;党务:0571-88775267;
闲林街道:社工:0571-88681164;党务:0571-89099560;
仓前街道:社工:0571-88580519;党务:0571-88610613;
中泰街道:社工:0571-88637969;党务:0571-89517103;
五常街道:社工:0571-89517163;党务:0571-89517106;
良渚街道:社工、党务:0571-88761925;
仁和街道:社工:0571-86370607;党务:0571-86391996;
瓶窑镇:社工:0571-88533676;党务:0571-88532209;
径山镇:社工:0571-89610006;党务:0571-86270592;
百丈镇:社工:0571-88561086;
余杭区委社会工作部:0571-89518792;
余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71-8939265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157577006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2024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pdf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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