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3-23 16: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3-23       报名截止:2021-04-03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柯桥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计划
全区计划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其中招聘67名、选调2名。
二、招聘人员性质
新招聘人员为柯桥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其中公立医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试用期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计划请于2021年3月22日起登录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00544/index.html)“政务公开—招考录用”中查询。选调对象限我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入伍地为柯桥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聘,具体是指: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凡招聘条件中有明确资格证书的职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虽已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截至2021年3月22日仍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时—4月1日16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5日9时—4月2日16时。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职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4月3日9时—4月7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同一职位缴费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含选调职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4月24日9时30分。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应参加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递补人员公告后,放弃递补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所有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应届生学历报名的考生,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1年12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区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公开选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5日内出具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各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确定。
(六)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调职位参加统一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酌情申请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南浔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择优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南浔区2021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择优招聘教师45名(其中,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26名,幼儿园教师4名),具体见附件1《南浔区2021年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学科分布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普通高校毕业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19、2020、2021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专业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方向,限浙江省户籍。
第二类:本科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或原985、211高校的2019、2020、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限浙江省户籍。
第三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2019、2020、2021届师范类毕业生,限湖州市本级户籍(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范围内)。
户籍以2021年3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2021届毕业生户籍含生源地,即经高考,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对象条件
以上招聘对象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招聘对象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第三类招聘对象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其中一项。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书写清晰美观,且体检符合要求;
4.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专业基本对口,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申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分院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产党员);
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三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次数均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
3.本科学习期间担任过校、分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团委委员、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团委委员、各部正部长)连续1年及以上;
4.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或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5.本科学习期间个人参加与招聘岗位对应的由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专业学会(协会)组织的专业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前八名)。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3日(周六)9:00—15:30.
2.报名地点: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学院(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261号)。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南浔区2021年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要求一式1份,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核,所有原件要求复印1套,原件审核完成后收取复印件。
(1)《报名表》;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须复印)、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相应的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6)符合“资格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聘书等材料(第三类招聘对象需提供)。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上述材料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复审,复审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完整,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南浔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三)组织考核
1.面谈。资审合格者,组织现场面谈,面谈合格分为70分,面谈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面谈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2.面试。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初步定于4月11日(周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面试成绩即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告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为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建议名单。入选人才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南浔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选岗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聘用的毕业生于2021年8月正式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职后由招聘学校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2021年7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办理入编手续。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聘用人员按照《南浔区人才购房房票奖励实施办法》执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的基础标准给予房票奖励。
2.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等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
4.应聘毕业生不得有以下情形: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报考人员按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0572-3023575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90575
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部职位户籍不限。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时,非全日制学历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应视作相同专业,境外学历专业按相似相近原则,同时纳入招聘条件。
4.招聘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招聘条件的专业名称中没有确定方向的,则专业名称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也视同符合条件;招聘条件为专业名称加括号的方向性专业,则只有此方向性专业符合条件。
5.部分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2021年3月22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如果发现并经确认恶意注册报名的,立即取消本次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同时纳入我区人事考试诚信黑名单。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涉及本次招聘中的部分单位今后若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新招聘人员一律不纳入参公登记范围,其人事关系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4月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送至区人力资源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75-84126753),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1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机关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2.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凡参加本次招聘的参考人员,按照防疫相关规定执行。
1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14.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84126031、84111187、8568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