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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4 17:2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2-14       报名截止:2022-02-28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一)岗位:食品检验检测人员;
(二)职数:1人;
(三)要求:
1.浙江省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食品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二)报名地点: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北环西路1288号)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编外员工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面试形式)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淘汰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单位规定的相关待遇。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性质为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编外职工,工资、福利按规定收入标准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6.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2月10日。
7.本公告由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2857178,62857159。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13.8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