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8-27 09: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27       报名截止:见文内
浙江安吉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县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30亿元,现有一级子公司3家。为适应集团业务发展需要,集团总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子公司紫梅实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不受常住户口地区限制,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岗位设置
具体岗位招聘信息请参见附件1:浙江安吉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需求计划。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报考条件要求。
3、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二年内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结合附件1招聘需求计划,主要分为两种方式:
(一)招聘方式:面谈+面试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及考察、公示及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方式:笔试+面试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录用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8月31日(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浙北人力资源市场(祥和路178号二楼)。
由报考者本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浙江安吉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报名表》一份(请自行下载附件2打印word版,不得改动、删除、添加报名表排版版面和内容,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或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表上;
(6)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必须按要求出具原单位社保缴纳明细;
(7)招聘岗位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联系电话:0572-5500282。
2、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备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3、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
笔试由安吉英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面试面谈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谈按照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匹配度、工作经历、面谈答题情况等指标进行量化打分。
(1)招聘方式:面试+面谈
按招聘计划数从面试高分到低分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谈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面试人数进入面谈。
面谈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和面谈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招聘方式:笔试+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可依次递补),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6、体检、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考察工作由集团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不能按时按规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不足人员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7、公示、录用、递补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
(二)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录用人员需在公示后一周内到岗,逾期不到岗视为放弃,如遇上述情况,不足人员岗位可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与所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进入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各所属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本次招聘的拟聘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五、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的信息(笔试成绩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布,请考生关注。
3、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4、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议各位考生在笔试前14天尽量不出省并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防控事项根据疫情防控整体态势实行动态调整。
5、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572-5300603。
6、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浙北人力资源网查询,也可咨询电话:0572-5500282/530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