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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5 17:2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4-05       报名截止:2023-04-10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择优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择优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90名,其中初中教师36名,小学教师54名(具体招聘学校、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1、2022、2023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及户籍地,具体为:
第一类: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并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①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等及以上校级综合性奖学金1次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校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或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第二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第三类: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以上招聘对象委培生、定向生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吴兴区的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大学本科生要求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3日以后出生);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职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历届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2023届毕业生报考时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6.报考职位须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匹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3届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报考职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匹配)。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下午17时。考生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拍照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应届生: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③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硕研须提供);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可提供);⑥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佐证材料(第一类和第二类对象须提供);⑦符合条件的获奖材料(第一类对象须提供);⑧具备特长的相关佐证材料(不作要求的可不提供);⑨其他佐证材料。
历届生: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硕研均须提供);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④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佐证材料(第一类和第二类对象须提供);⑥符合条件的获奖材料(第一类对象须提供);⑦具备特长的相关佐证材料(不作要求的可不提供);⑧其他佐证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11日下午15时。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按照考核最终成绩,分职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考察
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于2023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优惠政策。来吴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湖州市吴兴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3.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4.吴兴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吴兴区赴浙江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和面向全国择优选聘2023届高层次教育人才并入围体检的考生不得再次报考;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5.考生须在见习期(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6.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工作日时间):0572-2289281(吴兴区教育局),0572-2289373(吴兴区人力社保局)。
监督电话(工作日时间):0572-2289276。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