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6-17 09:5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专职消防队员5名、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新塍镇人民政府计划招聘专职消防队员5名,主要从事灭火、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计划招聘消防工作站人员3名,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嘉兴市户籍,以2022年6月15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原人员身份为新塍镇部门聘用人员,辞职未满一年或被开除过的人员;
4.原人员身份为新塍镇派出所、交警队等单位聘用人员,辞职未满一年或被开除过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和联合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凤舞路79号新塍镇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见附件3)、彩色一寸照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关系回避表(附件4)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经审核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的,入围笔试。
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凡报考新塍镇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不达标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标准按照2022年秀洲区消防大队体能考核标准执行)。测试科目为:“3000米徒手跑”、“单杠引体向上”、“5×10 米折返跑”、“100米跑”。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按笔试+体能测试两项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则按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再相等,则由面试考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决定排名顺序。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则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我省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职消防员总成绩100%=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
工作人员总成绩10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和联合审查。考察参照我省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联合审查主要审查范围为有无违规违法违纪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或自愿放弃的,由新塍镇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首个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新塍镇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过程中须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及行程码,考试当天携带《健康申报表》(附件5),按指引标识进入场所。根据全国区域疫情形势变化,相关防控要求根据嘉兴市防控办通知精神实时调整。是否提供近24/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由新塍镇疫情防控办决定。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须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3.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3404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