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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8 11:4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6-18       报名截止:2022-06-23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2022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2022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1.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平湖市中医院、平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不含护理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护理岗位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年龄18—35周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17:00。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如下: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phyyzp@126.com,联系电话:0573-85030210;

  平湖市中医院医共体:phz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3-85123965;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phey120@163.com,联系电话:0573-85828816;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PHSFYBJY@163.com,联系电话:0573-85110258;

  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519306324@qq.com,联系电话:0573-85829515;

  平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13990483@qq.com,联系电话:0573-58267881。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3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健康申报及资格复审

  1.健康申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健康申报时间为6月23日8:00-17:00,未进行健康申报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申报请在规定时间内扫码二维码并按要求填报(见附件3)。

  因疫情防控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人员,进场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进场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进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进场前7天内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⑴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⑵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⑶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考生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查验身份除外)。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如上级有关部门疫情防控政策出现变化,将依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初定6月26日上午,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已实施网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⑶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⑷《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6月26日下午,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经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商量决定。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联系人:沈卫杰张孝平孔珉

  联系电话:0573-85023587,85112027,85111683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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