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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3 19:0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9-13       报名截止:2022-09-13
因工作需要,崇福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企职工60名,其中国企二类57名,国企三类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热爱基层工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违建记录(参照政审标准)。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7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勤、专职网格员、消防应急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7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考报名要求的学历(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时间应不晚于2022年9月7日)。
3.户籍条件:
报考均需桐乡市户籍(户籍归属截止至2022年9月7日);2022年新退伍士兵尚未将户籍迁回原籍的,以入伍时原户籍所在地为准。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如下:
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由崇福镇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比选、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针对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勤、专职网格员、消防应急岗位将在面试前组织体能测试。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8时至2022年9月13日17时。报考人员登录桐乡市崇福镇招聘系统(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9070947),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逾期提交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要求图像清晰、着装得体,不得上传翻拍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9日8时至2022年9月13日18时。崇福镇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接受资格审核。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报名结果等所导致报名失败等情况,后果自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时(其中岗位8、岗位10、岗位1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2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成功报名人员(报名界面显示已通过)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桐乡市崇福镇招聘系统(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09070947)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比选。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设合格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笔试加分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身份可各加2分;针对岗位一,有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的加2分。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统一组织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体能测试。
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勤、专职网格员、消防应急岗位将另行组织现场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达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不达标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笔试后按成绩(笔试分数+加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则取消资格。若入围面试人员弃考,由镇党委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值)占35%、面试成绩占65%测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围考察对象。遇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入围考察对象。遇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笔试、面试任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四)考察、体检。
由崇福镇党委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群众评价等方面的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联合政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凡考察、体检任意一项不合格、确实不适合工作岗位或自愿放弃录用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笔试、面试任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五)公示。
综合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等,由崇福镇党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若招考职位无合适人选,镇党委可决定该职位空缺。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经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崇福镇相关规定统一确定实施,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及体检等福利(具体根据岗位情况及个人情况测算确定)。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①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退役军人证书、资格从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可由单位开具)。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崇福镇党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相关事宜将在崇福镇官方微信公众号“崇福发布”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关注。
3.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报考咨询电话:0573-88901530。
5.招考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招考资格。为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拔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镇纪委全程参与此次招考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电话:0573-8939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