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11-07 15:5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1-07       报名截止:2022-11-17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政府直属国资公司,主要承担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涵盖房产开发、资产经营、工程代建、文化旅游、新兴能源、金融投资、智慧城市等业务的城市综合运营商。因业务发展需要,集团及下属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13名。
一、岗位及职数
(一)集团本级办公室文秘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1)1名;
(二)下属公司前期管理科前期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2)1名;
(三)下属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室)综合管理岗位1(岗位代码CTJT20221103)1名;
(四)下属公司内控部审计风控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4)1名;
(五)下属公司业务部项目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5)1名;
(六)下属公司业务部技术协调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6)1名;
(七)下属公司业务部项目技术对接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7)1名;
(八)下属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室)综合管理岗位2(CTJT20221108)1名;
(九)下属公司招商运营中心招商专员岗位(CTJT20221109)2名;
(十)下属公司招商运营中心营销策划专员岗位(CTJT20221110)1名;
(十一)下属公司招商运营中心综合专员岗位(CTJT20221111)1名;
(十二)下属公司招商运营中心运营专员岗位(CTJT20221112)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创新和执行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无违纪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4.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2年10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岗位条件
1.集团本级办公室文秘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1)1名: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新闻学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中国语言与文化专业、秘书学专业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党政、宣传等相关材料撰写工作经验。
2.下属公司前期管理科前期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2)1名:年龄30周岁以下,工程造价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工程审计专业、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城市设计专业。具有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专业限制,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下属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室)综合管理岗位1(岗位代码CTJT20221103)1名: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政治学类专业、秘书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具有2年及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验。
4.下属公司内控部审计风控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4)1名:年龄30周岁以下;审计学专业、工程审计专业。
5.下属公司业务部项目管理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5)1名:年龄30周岁以下;土木工程专业;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6.下属公司业务部技术协调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6)1名:年龄30周岁以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7.下属公司业务部项目技术对接岗位(岗位代码CTJT20221107)1名:年龄30周岁以下;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建筑学专业;具有2年及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8.下属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室)综合管理岗位2(CTJT20221108)1名: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汉语言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秘书学专业、新闻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
9.下属公司招商运营中心招商专员岗位(CTJT20221109)2名:年龄35周岁以下;市场营销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具有3年以上商业街或商业综合体招商工作经验。熟悉商业招商各项流程。
10.下属公司招商运营中心营销策划专员岗位(CTJT20221110)1名:年龄35周岁以下;市场营销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具有3年以上商业街或商业综合体营销策划经验。熟悉练运用平面设计软件、CAD软件,精通网页设计制作。
11.下属公司招商运营中心综合专员岗位(CTJT20221111)1名:年龄35周岁以下;市场营销专业、广告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秘书学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策划或品牌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文字功底好。
12.下属公司招商运营中心运营专员岗位(CTJT20221112)1名:年龄35周岁以下;物业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综合商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物业管理、水电暖通消防等事务及行政报批程序。
上述岗位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条件的,时间计算至2022年10月31日,实习工作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及初审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7日16: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进入“海宁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jrrp.jiarrc.com/)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照平台报名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在编或在岗人员应聘的,报名时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状态,未通过的须在报名期限内重新报名。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关闭无法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应聘人员仅可应聘1个岗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可再应聘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涉及岗位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曾已被集团及下属公司录用但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报到手续的;6.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特定关系人)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证券类投资除外)的;7.其他不宜应聘的。
(三)招聘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按资格初审结果,当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当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注重对应聘者政治思想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廉政等方面的考察了解。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结果,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中综合作文分高的排序在前。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见附件1),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对象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中综合作文分高的排序在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情况下,岗位应聘人员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顺序。各招聘岗位以1∶1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要求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且仅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由集团公司负责考察工作,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的排序递补。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报到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公示或录用过程中出现放弃或不按规定报到的,由集团党委会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则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的排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录用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市城投集团及下属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类考前培训和辅导、不发放任何考前培训等资料,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本集团及下属公司名义组织开展各类的考前培训辅导,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573-87251036
监督电话:0573-872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