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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1 16: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01       报名截止:2023-09-09
为吸纳优秀幼教管理人才,满足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教育管理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嘉兴市运河实验幼儿园(筹)推出1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教育管理人才)2名。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所需专业要求岗位说明
幼儿教师(教育管理人才)2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招聘人员统筹用于区内幼儿园教育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在嘉兴市范围内的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现任园长或副园长(不含园长助理)职务,具有园长(副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且担任该职务满3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9月9日)。
(六)年龄要求,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9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过嘉兴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者,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9月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月9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教育科(嘉兴市城南街道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A幢402室)。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本科、教育学类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3)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园长(副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
(4)相关荣誉证书;
(5)任职年限证明[提供所在幼儿园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劳动(聘用)合同、聘书等可以证明任职年限的相关材料];
(6)《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教育管理人才)报名表》(附件1)。
(7)主管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再受理。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4.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现场反馈或电话告知反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幼儿教育、园区管理的综合能力,其中获得过嘉兴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者免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实施前2天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有关规定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居民身份证或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事业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事业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208473、83680678
监督电话:0573-83682362、82228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