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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9 16: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2-18       报名截止:2021-12-31
金华市位于浙江省中部,为省辖地级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之一。中共金华市委党校(金华市行政学院、金华市社会主义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党委重要部门,是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阵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人,其中学科骨干岗位1人,教研岗位4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金华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修养和作风学风;
3.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其他不适合党校工作的情形。
二、相关待遇
(一)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依照人才类别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http://rsj.jinhua.gov.cn/art/2020/8/20/art_1229164922_1180898.html)。
(二)受聘人员还可享受学校教研配套政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教研岗位报名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学科骨干岗位报名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人员招满后,即通过中共金华市委党校网站公告停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1)报名表(见附件2);(2)个人身份证;(3)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4)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片,照片文件以“报考人身份证号码+姓名.jpg”命名。(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职称证书等,酌情提供)。以上材料请按序编号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398619353@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学校+专业名称)。
(三)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博士不设置开考比例。教研岗位报名合格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开考;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由市委党校商市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的当天应提交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考核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核流程
1.学科骨干岗位考核方式为材料审议、面谈交流。
2.教研岗位考试方式为科研成果测评和试讲相结合,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科研能力测评(60%)+试讲(40%)=总成绩。
(1)科研能力测评。对应聘者科研能力进行测评,评审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每名应聘人员测试时间为4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3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10分钟。试讲总分为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学科骨干岗位的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教研岗位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科研成绩优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对拟录用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中共金华市委党校(http://www.jhdx.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研究决定最终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30日内提供招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联系人:庄老师0579-82412368;倪老师0579-82412653
电子邮箱:398619353@qq.com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芙峰街文泉路1号321000
纪检监督电话:0579-8272609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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