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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4 20:2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04       报名截止:2023-05-18
金华市金婺农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农投公司)是婺城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国家政策允许资产管理服务及与农业、水利相关联的投资与建设。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诚信廉洁。
2.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相应岗位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2.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的,其专业和职称不限,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10日(以接收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邮箱地址:391434606 qq.com
联系电话:0579-82706677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66号六楼(婺城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本次报名仅接收网络报名资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电子版1寸照片1张。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佐证材料及其他有效材料为准(复印件及扫描件即可,原件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核),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名表和材料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某+行政专员。请务必按此格式填写。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程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若确定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4.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再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材料。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人事关系转入公司,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薪酬按婺城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金华市金婺农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