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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9 15:1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09       报名截止:2021-09-0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共14名,具体的引进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引进人员资格等详见《2021年度缙云县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二)》(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缙云县人力社保局(微信号:jinyunrlsbj)查询。
二、人才引进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引进岗位的工作要求;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另有要求的详见附件1)。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三、人才引进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日止。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各级各类人才招聘会报名等方式。
网上报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3),将电子版报名表、个人健康申报表,以及扫描件格式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按照顺序将以上材料整理好原件以图片形式于2021年9月1日前打包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见附件1)。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笔试或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各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到各级各类人才招聘会直接引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同上。报名地点:各级各类人才招聘会现场。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到各级各类人才招聘会直接引进可适当简化考试程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引进计划数和网上报名的总人数比例不足1:5的,可以省略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引进计划数和网上报名的总人数比例超过1:5的原则上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各岗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或其他形式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只参加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及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商定拟体检、考察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若无合适人选,可取消该岗位引进数。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到相应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缙云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有与境外入缙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笔试、面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方可正常参加本次招聘。
3.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人才引进招聘资格。
4.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0578-3127520.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3312164
咨询电话:中共缙云县委办公室0578-3016404
缙云县纪委县监委0578-3312414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0578-3312464
中共缙云县委党校0578-3147676
缙云县信访局0578-3312020
缙云县财政局0578-3318958
缙云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0578-3316373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0578-3016770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0578-3015083
中共缙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578-3319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