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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5人)

发布时间:2021-08-27 20:2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切实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安排45个岗位,其中畲族岗位5个,面向在我县工作两年及以上社保员岗位1个,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请登陆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ning.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9月8日至2003年9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1980年9月8日至2003年9月8日期间出生);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所需资格条件栏。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招聘计划中对户籍(生源地)、年龄、性别、工作经历、相关资格、技能测试等有另外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外地户籍(生源)的大学生志愿者,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可凭借相关证明报考限制本县户籍或生源的岗位。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限制本县户籍或生源的岗位。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招聘计划中对于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面向社保员的岗位是指:本县行政区域内,担任我县社保员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部分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户籍以2021年9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5.截至2021年9月8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在2021年9月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8.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本县同类性质的事业单位。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0.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一般为两年。即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1.部分招考岗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1年9月8日9:00-9月9日16:00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因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在报名系统“个人简历”一栏中应注明具体的移民情况;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的职业,在报名系统“个人简历”一栏中应注明是否持有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法人证书以及2021年9月8日前参加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情况。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9月8日9:00-9月9日16:3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9月8日9:00-9月9日18: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报名费综合类100元/人,卫生类50元/人)。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如需免除考试费用的,请不要办理网上缴费,并于2021年9月9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地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经审核确认后可免除考试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9月22日8:30-9月25日8:30.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技能测试

  报考记者、新闻主持、新媒体编辑岗位(详见招聘计划)的人员须在笔试前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0分。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可改报其他岗位,技能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与时间:2021年9月25日

  综合类岗位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岗位上午9:00—10:00《医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比例(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按笔试总成绩(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2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景宁县政府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移民证明、毕业成绩登记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移民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社保员报考相关岗位的,还需提供有关证明。

  (八)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前2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中按笔试总成绩(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2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景宁政府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前1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结束后,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20%+面试成绩×3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并在景宁县政府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县政府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景宁县政府网等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书,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期间,档案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它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参照《2021年公务员招考编报计划专业目录参考》,《目录》列举不详细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审核,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大专专业以及招聘计划中专业要求放宽到类或者相关专业的,结合所学专业课程具体把握。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向畲族招考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指标划入相同要求的招聘岗位。

  5.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8.本次被聘用对象符合《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景委办发〔2020〕23号)人才引进条件,可同等享受相应待遇。

  9.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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