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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2 15:4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22       报名截止:2022-08-2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结合云和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公开招聘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以下简称报备员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报备员额4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云和县2022年公开招聘报备员额需求计划表》(简称《需求计划表》)。请关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账号“云和县教育局”“云和县盼盼幼教集团”,“云和县星星幼教集团”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云和县域幼儿园任教满10年及以上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4.具备与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专业、户籍、教师资格等条件(户籍关系以2022年8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同时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者,可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中组发〔2021〕11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需求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自行扫描附件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表格,填好网上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3535127897@qq.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审查地点:云和县教育发展中心一楼会议室(城北路1号)
3.提交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交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1)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3)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5)本次教师招聘免交考试费用。
5.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同一岗位符合招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分别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的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否则,视作放弃本次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上午,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内容》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内容》2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8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水平)。
笔试用时为120分钟。
4.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技能测试
1.入围技能测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技能测试对象,如果比例不足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对象。
2.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具体安排见技能测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相应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项目安排如下:
岗位 | 项目 | 分值 | 时间 | 备注 |
学前教育(民办学前教育) | 钢琴自弹自唱 | 30 | 5分钟以内 | 自选舞蹈音乐(存U盘)自带。 |
儿童画 | 20 | 50分钟以内 | ||
自选舞蹈 | 20 | 5分钟以内 | ||
现场答辩 | 30 | 8分钟以内 |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已经完成测试项目成绩之和(按笔试20%,技能50%的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如果岗位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于2022年8月28日晚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的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定于2022年8月29日,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根据指定的内容在无学生参与的情况下进行模拟上课(其中备课时间5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注意事项:(1)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2)应聘者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试场;(3)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
2.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及总成绩排名情况,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本次招聘指定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3.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相关办法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的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发前书面确认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到云和县盼盼幼教集团、云和县星星幼教集团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人员、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纳入民办事业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允许继续试聘一年,继续试聘期满经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倡导省外来浙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检测;
(3)现场测温37.3℃以下。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3.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考试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的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78—5525008,0578—55257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