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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2 17: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12       报名截止:2023-06-30
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市国资公司)是丽水市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市委、市政府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战略投资平台。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丽富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丽水市国资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个人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
3.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综合比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8:00-6月18日24:00。
报名邮箱:Lssgzgs@163.com
报名需提供材料共9项(一式一份),其中报考风控法务部副部长、业务经理、资产管理岗的只需提供1-8项材料:
1.《丽水市国资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6.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说明;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不超过3项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介绍材料(每项不超过500字);
8.其他所获荣誉材料;
9.进入新岗位后如何开展工作计划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丽水市国资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岗位-姓名”。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确认邮件已发送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根据报名情况,由丽水市国资公司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计划。若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综合比选
所有岗位组织综合比选。综合比选指标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和学历学位等。综合比选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参加综合比选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根据综合比选成绩,成绩合格入围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比选成绩(按照比选结果由高到低赋分,排名第一90分、排名第二87.5分、排名第三85分,以此类推。)×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业绩、学历、履历和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考察对象不符合任职要求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属国有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3.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水市国资委网站(网址为:http://gzw.lishui.gov.cn/)公布以及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国资公司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578-2095782、0578-209579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0578-2090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