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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8 22:18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       报名截止: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系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能是承担市行政中心餐饮、房屋及设备设施维护、安全保卫、会务服务、环境绿化保洁等后勤服务管理;为市行政中心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老干部提供门诊医疗保健等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年10月27日9:00时至10月29 日16:00时。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0月30 日9:00时至11月3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4 日9:00时至11月4 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1月5 日9:00时至11月9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将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jgswj.ningbo.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届时请在宁波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消防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财会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相关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作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ningbo.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2499。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5303。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