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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7 11:5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09-03       报名截止:2021-09-10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型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根据北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共10名。


二、招聘时间、地点

2021年9月起,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三、招聘条件

(一)荣誉和年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县(市、区)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等荣誉称号;

2.获得过县(市、区)级名教师或学科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3.获得过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名教师或学科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4.正教授级高级教师;

注: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市级包括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

(二)其它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非事业编制身份,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一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用于本学段或低学段相应学科);

4.具有浙江省户籍;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https://nbbledu.wjx.cn/vj/Y8pPIwS.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9月10日12:00.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9月10日12:00起,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则酌情核减招聘指标。

3.初审后,在相关网站公布(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公布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根据笔试成绩(淘汰人员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若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

2.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任一单项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资格复审

签约当天,考生携带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材料要能证明报名表中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递交一式两份《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型优秀教育人才应聘表》(附件1),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请事先填好报名表)。

(2)递交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与报名条件有关的荣誉及获奖证书。材料均须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因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复审不能过关的,考生自负责任。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2.签约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3.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录用

(1)拟录用人员一般要求在体检后一个月内按北仑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北仑教育局分配工作,具体由北仑区教育局通知。如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1年11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是否递补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的职称聘任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五、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2)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随时关注宁波市北仑区疫情防控政策。

(3)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4)联系电话:0574—89383955.朱老师。

(5)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部门:0574-89383999.胡老师、徐老师。

附件:

20210906195059818.doc (21.50 KB)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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