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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20:2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05       报名截止:2022-05-10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宁波大市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6.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7.附加分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1分(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2)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笔试成绩加3分(提供资格证书);
(3)具有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全日制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3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新明街道,笔试成绩加1分(提供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等);
(5)附加分按就高原则,不累计加分;加分材料须主动申报,未申报者不加分。
8.户籍、年龄、学历、工作年限、附加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8:30-5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新明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并签名,将《新明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本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地址:zhaoyanna3816@dingtalk.com)。
3.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视作无效。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核减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高新区网站(www.nbhtz.gov.cn)公告。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5月11日-5月13日。
2.街道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5月16日9:00-5月17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宁波高新区网站点选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报考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5月17日16:00前向街道相关部门反映(社工招聘咨询电话:87900219),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复审
1.时间:2022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丁香路116号新明街道办事处二楼210综合治理办公室。
3.如受疫情影响导致时间地点变更,将提前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发布公告。
4.所需资料: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签名的《新明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年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报附加分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党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复审,视作放弃笔试资格;现场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5月28日(因疫情管控和考场原因,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2个工作日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发布公告)。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2),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笔试分满分为100分,主要范围为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国情、社区工作、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等方面知识,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笔试分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因分数并列超过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高新区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且招聘计划未完成,则从应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以综合考察为主。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或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提交申请。
(八)公示聘用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经考核认定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如出现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高新区网站(www.nbhtz.gov.cn)查询,报考咨询电话:879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