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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5 10:1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1-05       报名截止:2023-01-13
慈溪市教育局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招聘学校、招聘指标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其中,报考特殊教育、计算机、职高专业课岗位,音乐大学、体育大学、美术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岗位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2.本科为师范类毕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其中,报考特殊教育、计算机、职高专业课岗位,音乐大学、体育大学、美术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岗位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本科师范类和研究生教育类专业限制。
3.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毕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国(境)外高校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研究生。其中,报考特殊教育、计算机、职高专业课岗位,音乐大学、体育大学、美术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岗位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本科师范类和研究生教育类专业限制。
4.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第1条、第2条或第3条的未就业的2021届和2022届择业期毕业生。
未就业的2021届和2022届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已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6.1993年1月3日以后出生。
7.高考时宁波大市户籍或宁波大市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其中,报考特殊教育、职高工艺美术(青瓷方向)(专业课)岗位的户籍不限,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户籍放宽到高考时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省内生源。
8.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研究生可以以本科专业报考)(附件1),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9.报名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3年1月5日9时—2023年1月13日16时,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http://jszp.cixiedu.net/)注册(暂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所用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完成报名工作(报考学段、学科暂不能确定的,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考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慈溪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慈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2.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http://jszp.cixiedu.net/)打印《慈溪市教育局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在现场确认时,允许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数量现场更改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一经确认不能改报,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参加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慈溪市教育局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网上签订的提供网签页面截图)、在读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和未就业的2021届、2022届择业期毕业生还须提供已获取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学习成绩证明或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其中,特殊教育岗位为紧缺岗位,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考试。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二)考试
1.初试
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初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初试合格人员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2.复试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招聘岗位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分为专业知识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⑴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参加义务段相应学科的笔试(例如: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均参加义务段语文学科笔试)。
笔试后,按笔试学科(笔试科目相同,则视作同一学科;义务段各学科仍按初中、小学分段统计)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60分的85%)。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⑵教学能力测试方法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其中,幼儿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学科和职高工艺美术(青瓷方向)(专业课)岗位在教学能力测试后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视作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在测试前另行通知。
在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40%与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6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最高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在校期间表现。考察开始前放弃聘用,或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招聘学校多于1个的岗位,按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拟聘用人员选择聘用学校。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优先选择;如最高学历仍相同,则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学校次序。
五、其他规定
1.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办理聘用报到。聘用人员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其中202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不能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认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逾期不报到的、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或本科非师范类毕业生聘用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4.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5.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在考试现场公布。
6.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规定的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选聘的,领导干部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7.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递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8.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均不能替代),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和体检。
9.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10.本次招聘在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4-63938062、0574-63919012.
咨询电话:0574-63919018、639190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