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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4 10: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24       报名截止:2023-03-03
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曙区统计局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从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或统计调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能够听懂宁波方言的优先考虑。
二、工作地点
海曙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海曙区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
三、薪资待遇
1.受聘人员为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平均月薪2500元左右(扣除五险一金,根据工作量有一定上下浮动),工作表现优异者,待遇从优。
2.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3.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日;
2.报名需提供资料:《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电子版;
3.报名方式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nbhstj@sina.com。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海曙区统计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3.通过体检并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限为一个月。最终录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
4.本公告由海曙区统计局负责解释,电话:55889169。
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