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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潘火派出所2023年5月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11:0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19       报名截止:2023-05-31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潘火派出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潘火街道流动人口协管员若干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能力;

  5.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录用情形。

  7.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可根据其他条件视情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并且一般在40周岁以下(可根据其他条件视情放宽至45周岁以下),男性;

  3.实际居住在潘火街道或周边乡镇街道;

  4.体质指数BMI18.5-28,BMI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身高)(米);

  5.能听懂本地方言,能使用普通话开展日常工作;

  6.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消防救援队转退人员、A1驾照人员优先录取。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三、报名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质测评、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人员空缺时延长招录时间,分批录用,具体情况请咨询)。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将《流动人口协管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495470321@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

  咨询电话:0574-88154923,王老师。(工作时间)

  0574-88154920,徐老师。(非工作时间)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流动人口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2、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网址:http://www.chsi.com.cn

  5、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6、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7、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同时进行上机操作测试,主要内容为WORD、EXCEL、手机APP操作,提供相关素材要求写一段简报并附EXCEL统计表。

  六、体检

  面试综合评估合格的,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按岗位需求确定体检人选,未入选的保留成绩,再次出现空缺时,可直接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标准参照《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检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人选。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情形。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期间,对收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劳动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员与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不设上限,人均保障经费6.5万元/年,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三)用人单位提供就餐。

  (四)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谨防受骗。

  十、附件说明和下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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