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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31 12: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31       报名截止:2023-09-10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技能要求等(具体详见岗位要求);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宁波大市户籍;
4.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8月29日(含);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性别专业要求工作或学习经历要求
财务岗3不限专业不限有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财务工作或学习经历优先
综合岗2不限专业不限具有行政管理、材料撰写、经济、金融、市场营销等工作或学习经历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9:00—9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
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庄桥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3.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574-83867523蒋老师
受理时间: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9月12日17:00。
2.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16:30。进入报名系统http://bm.nbohrs.cn/查询,资格审查通过者可进入笔试。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该时段内联系蒋老师确认,电话:0574-83867523,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9月14日9:00—9月16日9:30。
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9:00—11:00(暂定)。
参加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在“准考证打印”栏目下选择“庄桥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五)资格复审
1.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由此产生的空缺,将从应聘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选的,可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1、聘用人员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江北区和庄桥街道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本简章由庄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