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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4 14:0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3-16       报名截止:见文内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3学年新教师提前批招聘公告(陕西师范大学专场)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各高校2023年优秀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学科及计划
注:根据相应学科报名资格符合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各学科教师在总招聘计划内学科间需求数可适当调剂。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品学兼优的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对口。
注: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品行优良,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如期取得相应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9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符合教师招聘体检标准。
注: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周四)上午8:30-12:00.
(3)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1教室
2. 报名材料:(1)《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2023学年新教师提前批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需粘贴电子照片);(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3)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如已与其他单位签约无法提供的对象需写说明);(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学校盖章的师范生证明(有则提供);(6)学习成绩单及综合排名证明(需有学校公章);(7)教育实习成绩单(有则提供);(8)自荐书;(9)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材料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要求顺序整理好,同时需提供所有原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办法
1.面试对象确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谈,并结合报名人员的学业成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资格比选,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后,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视情形进行递补。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1)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当天下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2)面试形式:主要采取现场面谈、试讲、基本功展示等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特点特长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满分100分。
3.签约。分学科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列入签约人选),原则上面试当天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对象确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4.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等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5.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number=KC011A01)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离开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不服从统一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4.2023年9月30日前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6.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三)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32311;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3026894.0570-3032638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