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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7 22:1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07       报名截止:2023-05-10
为加强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8名,其中,在岗定向招聘13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5名,面向一般社会人员公开招聘10名。此次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为昆鹏街道雁鸿社区,岗位性质为聘用制。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在岗定向招聘13名(岗位代码:01)
现就职于昆鹏街道办事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45周岁(1978年5月10日至2005年5月10日期间出生)的在职在岗社区工作人员、编外人员,由街道出具相关证明。
2.面向退役军人招聘5名(岗位代码:02)
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3年5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5月10日至2005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岗位代码:03)
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3年5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5月10日至2005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三)加分条件
持有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7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项;2022年度昆鹏街道办事处年度考核优秀者(针对在岗定向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2日17时。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kpsqzzgzzzp@163.com,由主办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报考同意书(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单位加盖公章的报考同意书)。
(2)2023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23年5月12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本人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区综合事务管理局。
5.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遇在岗定向招聘(岗位代码为01)、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代码为02)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代码为03)。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社区工作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同分,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被确定为拟面试对象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向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情况)×50%+面试成绩×50%。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加分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择。
(六)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由昆鹏街道负责,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的结果,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昆鹏街道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薪酬待遇标准按照海经区党工委确定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建立递补制度。将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未聘用考生确定为储备对象(不分岗位),当社区因专职社区工作者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出现空编情形时,可以直接在储备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充人选,经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储备期限至招聘公告发布一周年止(如遇中途区级统一开展专职社工招录,则提前取消储备资格)。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组织参与进京赴省非正常信访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3.聘用人员应在三年聘用期内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3年5月10日。
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名咨询电话:1997531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