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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5 21:4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25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23〕9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市将定向招生培养乡镇文化员1名 。现将有关招生(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江山市户籍,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前期已参加过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加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在普通类二段线以上,立志为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服务,并与我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普高普通类考生。
二、培养院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学习三年,毕业时取得大学专科(高职)学历,院校代码:0041。
三、报考及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公布信息为准。
四、招录与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我市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名称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乡镇文化员定向),我市专业代码为: 214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按我市招生计划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在规定时间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及时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体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人力社保、纪检部门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并征得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5、录取。招生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按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江山市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6、备案。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省财政在学校设立资助专项,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不能按期毕业或不按协议到基层文化单位就业者,退回所获资助经费。具体办法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到江山市乡镇文化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商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确定的聘用单位从事乡镇文化服务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其他事项
1、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
2、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在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备案。
欢迎立志为基层文化事业服务,愿意长期从事基层公共文化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
八、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咨询。
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咨询电话:0570-4015925
咨询地址:江山市南门路1号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70-4035260
咨询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