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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1 14:1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01       报名截止:2023-07-06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和《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规定,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4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需符合招聘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资格条件
➊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➋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➎本次招聘所涉及到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指1982年7月6日以后出生。
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工,年度薪酬福利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
02招聘程序与办法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进行。
报名
➊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➋报名地点: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405办公室(白云街道花园东大道169号),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➌报名材料:
(1)《2023年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当场反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7月11日,领取地点为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405办公室,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法,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考生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衢州市人才网和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示3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
(3)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
(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03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市人才网和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04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570-389080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