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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1 16:3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01       报名截止:2023-08-08
为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推动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人员专业化、市场化进展,根据《衢江区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衢江国资中心[2021]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4名。相关引进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领导人有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情形的岗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信息由衢州市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信息(http://www.qjq.gov.cn/)等平台统一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8日17:30。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形式发送给相应报名邮箱(附件1),按顺序编号(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含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附件2)、个人承诺书等资料(附件3);(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习需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所在企业及个人任职材料、工作经验证明相关材料。
3.本次招聘涉及的年龄: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8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8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在2021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复核。
(三)比选及背景尽调
根据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按1:5比例(招引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择优比选出入围背景尽调人员。应聘报名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背景尽调人员。若应聘报名人员较多或比选择优困难,采用考试形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背景尽调人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由区国资中心会同引人国有企业负责对入围背景尽调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工作。若有人员调查被发现相关问题的,可依比选结果从高到低确定递补;根据背景尽调情况,可视情核销招聘计划数。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引才国有企业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比例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七)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拟聘人员应在各聘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衢江区国有企业引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四、薪酬待遇及岗位管理
企业按照岗位及招录人员实际情况确定薪资待遇,今后根据企业发展调整。引进高层次人才按衢江区国有企业人员管理,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引进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引进工作咨询专线周女士:0570-8762405;引进工作监督电话:0570-8762512(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