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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9 11:2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新昌县卫健系统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1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6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新昌县卫健系统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或于2021年6月3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1年6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3年6月10日-1985年6月10日),有院前急救调度岗位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2003年6月10日-1975年6月10日);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还需随带按规定填写的《新昌县卫健系统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时间和科目为:6月19日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卫健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健局核准同意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全县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县卫健局咨询电话0575-80623375.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考试
1.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2.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未按照相关要求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的;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4.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尚在日常健康观察期间者;
5.“健康码”非绿码,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二、来自国内非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求
凭浙江“健康码”绿码参加考试,如为以下两种情况的考生,直接到备用特殊考场考试:
1.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上,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
2.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无相关症状,能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有效合格证明的。
三、考试中异常情况处置
1.考试中若出现相关症状,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2.在考点入口出现异常情况考生的,启用专用通道(路径)或专用交通工具,在防疫和考务工作人员引领下,带至备用特殊考场,相关人员做好防护措施。
3.备用考场的监考人员要佩戴N95口罩,必要时戴护目镜、手套、穿防护服。考试结束,考生接触的范围(如车辆、人员、考场等)进行消杀。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带口罩。
2.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场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