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10-14 20:5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0-12       报名截止:2021-10-15
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磐安县经济商务局等31家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67名。
具体招用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计划表(附件1)和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或登录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和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查询。
二、招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招用对象
本次招用面向2021年磐安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未聘用考生,不再组织笔试,直接按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实际招用职位3个及以上的,按1:2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工作于10月11日—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磐安县就业服务中心会议室(县城中街1号建设银行5楼)受理。招用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公开招用计划表(附件1)。
3.报名人员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已在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部门上班的,必须在报名表中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核
各招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各招用职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用计划3倍的(实际招用职位3个及以上的为2倍),核减相应招用人数。
(二)面试程序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实际招用职位3个以上的按1:2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在该招用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总成绩。若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招用职位和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递补。
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次绍兴市柯桥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80名、国有企业职工8名、集体企业职工4名、村级用工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和附件2.附件1(A类)所列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各职位说明。附件2(B类)所列岗位需高中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各职位说明。
凡招聘条件中明确职称(资格)证书的职位,必须具有相应职称(资格)证书。凡招聘条件中明确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户籍、部队服役等必备条件的,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退伍证等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截至2021年9月30日仍未取得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10月15日15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10月15日17时。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职位的,视作报名无效。报考附件1(A类)岗位的,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后请选择本场考试(A类)岗位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附件2(B类)岗位的,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后请选择本场考试(B类)岗位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请考生仔细查看,切勿选错岗位报名入口。每位考生只限报考A类或B类中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A类和B类,多报职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0月18日9时—10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同一职位缴费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7日-10月30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具体包括:时事政治知识(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国内国际重大时事);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知识、中国共产党党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知识及其系列讲话;法律法规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
3.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报考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速录员岗位的考生,还需加考一门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招考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招考人数在3人以上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法院速录员岗位的考生,在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应参加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法院速录员岗位的考生,在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递补人员公告后,放弃递补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所有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应届生学历报名的考生,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次招聘对象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人员。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社保缴费等相关证明。
考生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各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确定。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法院速录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其中速录员岗位的考生还需加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实施。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酌情申请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之后体检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或集体企业用工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到岗后,一年内离职的,招聘单位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也可重新招聘。如面试合格人员都没有递补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笔试排位在前的考生中依次替补或重新招聘。国有企业用工的考生因自身原因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报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招聘单位依据总成绩可依次替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仅限一次)。
四、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应视作相同专业,同时纳入招聘条件。
3.招聘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招聘条件的专业名称中没有确定方向的,则专业名称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也符合条件;招聘条件为专业名称加括号的方向性专业,则只有此方向性专业符合条件。
4.部分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9.本场考试相关事宜均发布在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82507/index.html),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84788096.85677239.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各招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执行。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开展资格条件复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招用、或在公示前放弃招用资格的,按招用职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须重新进行体检程序)。
(四)招用手续办理
1.考察程序结束后,招用单位对招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招用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用。
2.拟招用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龄、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时间认定统一截至2021年10月10日。
(二)本次招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和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7086.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用单位负责解释。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