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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7 15:0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2-25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硕博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教育局工作部署,为深化我市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硕博人才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与计划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现场(或网上)面谈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按学科岗位招聘。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0名。具体学科岗位、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诸暨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硕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4日之后出生)。
要求如下: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水平条件。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潜能。
4.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2月25日,应聘人员可通过350214562@qq.com邮箱投递材料报名,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姓名-学科岗位)提供。
材料范围要求如下:
①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
②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需提供学校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③《招聘报名表》(附件1)且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④读研期间的获奖证书。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提供不完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面谈:按招聘岗位组织面谈(或网上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谈情况,综合考生的基本情况,择优确定现场确认人员名单,3月10日前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ji.gov.cn,下同)公告公示栏公布入围现场确认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如低于3:1.则核减岗位直至取消。
4.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认时本人需提供应聘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资料须和网报资料一致,凡网络报名时未递交的材料,现场确认不予增补,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视疫情影响情况,现场确认可调整至网络连线确认。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生根据抽签教学内容作60分钟准备后模拟上课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得分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
组织拟聘用对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发布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弄虚作假或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聘用,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2022年7月31日之前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持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资料报到,逾期未取得上述证书或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1.招聘工作由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市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市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4.其他未尽事宜由诸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