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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7 09: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绍兴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集团聚焦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以高端人才服务和人力资源开发为主体,构建“人才+项目+资本+产业+平台”发展格局,覆盖人才发展全链条、人才服务全周期、人才工作全方位。集团通过创新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数字化运营发展模式,发挥国有人才企业在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进程中的人才资源枢纽作用,为加快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的市域范例提供有力支撑。
为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业,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引领绍兴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总计4人:综合事务部文秘1人,财务审计部主办会计1人,市场运营部专员2人,报名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9:00至9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材料原件扫描件压缩后以“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yingchunli@sxmsx.com。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A.《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由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并签名;
B.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C.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D.学历证书;
E.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F.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G.招聘岗位具有任职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H.招聘岗位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出具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有任职要求的,须提供相关任职文件。
2.报考须知:
(1)应聘人员应填写《招聘报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未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8月1日止。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短信另行通知。有效简历数量在1:5及以下的,以直接面试的形式开展招聘考试工作,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面试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的3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短信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不予参加面试。
(三)拟录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若出现应聘人员人岗匹配程度不高等不适宜录用的情况,对应职位可予以核销。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过往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纳入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sx.gov.cn/、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org.cn/、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直接视为本岗位招聘失败。
3.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国有企业在编人员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计发、社会保险等办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聘人员考试当天应提前到场,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及体温监测等工作。
5.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请联系:应老师 电话:0575-8801886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