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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2 11:3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0-12       报名截止:2022-10-31
为满足教体系统补充教师的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决定公开招聘教师 11 名,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语文教师 1 名、中小学语文教师 6 名、幼儿教师 4 名。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下列全部基本条件,同时符合相应岗位选备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 一 )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符合要求。
4.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 1 )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 中组发〔2021〕11 号 ) 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 2 )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 3 ) 现役军人;
( 4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 5 ) 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 6 ) 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 二 ) 选备条件
1.高中语文、 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选备条件
( 1 )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
或本科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或学科教学 (语文) ,或者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 32 周岁以下 ( 1990 年 10 月10日以后出生, 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
( 2 ) 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三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 , 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 (1990 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以身份证 出生日期为准) 。
2.幼儿教师岗位选备条件
( 1 )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 或本科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者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年 龄要求 32 周岁以下 (1990 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 。
( 2 ) 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持有幼儿园教 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 28 周岁以下 (1994年10月10日以后出 生, 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
注: 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 2022年10月10日前取得招聘岗 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国 (境) 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 年10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 一 ) 网络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 2022年 10 月 18 日 17:00止,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 ( 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PDF 格式提供,文件夹以 “姓名- 岗位”命名 ) 发送到邮箱 szsjtjrsk306@163.com, 同时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有关表单。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资料范围要求如下:
1.《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 附 件 1 ) 。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其中,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 。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
5.教师资格证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不提供;2021 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而未取得教师 资格证的考生提供有关证明允许报考) 。
6.岗位要求有任教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书面任教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 能够证明专业水平的最高获奖或荣誉证书 ) 。
( 二 ) 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名单 (若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 1:6 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再组织面谈) 。进入面谈人员名单或直接 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在报名日期截止后三个工作日 内在嵊州市人 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 三 ) 面谈
面谈按招聘岗位以网络视频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具体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排名情况,按招聘计 划 1:6 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按时参加面谈者,视为自动放弃。
( 四 )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应聘 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资料须和网络报名资料一致, 凡网络报名时未递交的材料,资格复审不予增补,未按时参加资 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笔试资格。
( 五 ) 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笔试采用一张试卷,内容为学科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不足 60 分不能进入面试。
( 六 )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数 3 名及以上的岗位,按 1:2 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3 名以下的岗位按 1:3 比例确定; 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 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高中语文、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 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 总成绩=笔试成绩 × 0.4+面试成绩 × 0.6;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 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 七 ) 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 中组发〔2021〕11 号 ) 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递补。
( 八) 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 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择岗后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的相关规章制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 一 ) 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
(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须如实填报《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 ( 附件3 ),到现场后交工作人员,未提交者不允许参加资格复审。
( 三 ) 考生当天进入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区域前,实行 “测温+验码”。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健康码绿码,48 小时 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
( 四 ) 尚处于健康管理措施实施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资格 复审、笔试、面试。
( 五 ) 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 六 )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和相关补充公告。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它
( 一 )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 二 )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第 35 号令) 和省有 关规定执行。
( 三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 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 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 电子设备; 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 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 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应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 四 ) 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 名。 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 五 )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允许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 六 )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
(七)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允许调离嵊州。
( 八) 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九) 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十)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 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 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 试无关。
(十一 ) 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74/index.html ) 公 布。
(十二)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5-83030208 (人事科 ) 。
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575-83278265 (党建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