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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单位关于2023年3月重新开展2023届毕业生院校招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5 12: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05       报名截止:2023-03-12

  因疫情原因,原定于2022年12月3日进行的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拟变更至2023年3月11日举行。为满足越城区卫健系统人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重新开展2023届毕业生院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现场招聘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4人,均为正式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越城区卫生健康局联合成立院校招聘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体育馆和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3.现场资格审核:2023年3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30,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核通过后,将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多报无效。

  (二)有关要求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填写有考生本人信息的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寸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岗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紧缺专业岗位经院校招聘委员会同意可按1:2比例开考;其他特殊情况需开考的由院校招聘委员会研究确定;岗位不足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与千名硕博招聘考试一同组织进行。

  1.B类岗位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yc.gov.cn)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2.A类岗位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通知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证明的,均视作放弃。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自行放弃或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实施网上签约的院校除外)。

  (三)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四)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环节中的特殊情况,由院校招聘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六)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越城区卫生健康局:0575-88316967

  越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75-85098500

  越城区北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75-85173327

  越城区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158668087

  越城区鉴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75-88373023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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