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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3 15:2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深化我市卫生健康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新时代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2022年12月9日发布的《浙江省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公告》精神,现就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岗位设置详见《2023年校园招聘温州医科大学专场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9日以后出生)的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已或拟签约人员。
(二)岗位条件
1.一类单位(诸暨市人民医院、诸暨市中医医院)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一流学科)、原“211”高校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就读附件所列医药类院校且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符合一类招聘单位条件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附件2);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40%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浙江省内医学教学实力排名靠前的普通本科高校(杭州医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30%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医学相关类竞赛中获奖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第一段(批)录取(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获得过学校(学院)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三等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8)第二段(批)录取(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获得过学校(学院)一等奖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二等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二类招聘单位(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三、四人民医院)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一流学科)、原“211”高校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就读附件所列医药类院校且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符合二类招聘单位条件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附件2);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浙江省内医学实力排名靠前的普通本科高校(浙大城市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杭州医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医学院、丽水医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实习前在校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医学相关类竞赛中获奖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第一段(批)录取(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获得过学校(学院)三等奖及以上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8)第二段(批)录取(三位一体考生录取批次由就读学校书面界定)获得过学校(学院)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三等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采用现场报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