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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30 16:1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30       报名截止:2023-03-3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天姥苗圃”源头培育工程高质量推进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计划校园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3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3年3月27日起登陆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1.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境)外硕、博士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位列QS、ARWU、THE、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
3.全国116所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1)近三年(2021-202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浙江省内12所重点建设院校(名单见附件2)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或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学院本专业前60%的近三年(2021-202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浙江省内其他普通高校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或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学院本专业前30%的近三年(2021-202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条件
1.本科、硕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户籍不限。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
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定、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2023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等其他“新昌县高校优秀毕业生人才综合素质评定表”中所列能证明应聘人员能力素质的各类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各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见《2023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2.现场报名
结合网上报名情况及招聘需要,选择部分高校进行现场宣讲及报名咨询,届时将开展现场面对面交流,并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根据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相关招聘会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高校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国资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综合素质评定
按招聘岗位组织综合素质评定。根据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排名情况,以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式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国资办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在聘用名单公示之前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及咨询电话见《2023年新昌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校园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五)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有关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5-86235558
新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5-8602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