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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4月公开招聘6名医学类青年博士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17: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4-13       报名截止:2023-05-05

  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医学类青年博士人才6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总院4人,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2人,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序号招聘单位经费

  形式岗位

  名称招聘

  人数专业学历学位

  要求其他要求邮箱、固定电话

  1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总院差额

  拨款内科2内科学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114625807@qq.com

  0575-83338396

  (马老师)

  2外科2外科学博士研究生

  3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差额

  拨款中医科2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博士研究生308910225@qq.com

  0575-83027620

  (项老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由嵊州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5日(周五)

  方式一: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报名资料打包重命名格式为:岗位序号+应聘者姓名。

  所需报名资料为:《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青年博士人才报名表》(签字)、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因网签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在线学籍证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报考职位所需的执(专)业资格证书。

  方式二:到嵊州市卫生健康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四楼420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箱方式报名的,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无效报名。邮箱方式报名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青年博士人才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因网签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在线学籍证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5.报考职位所需的执(专)业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谈形式。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谈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成绩现场公布,按成绩高低且不低于合格线60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二)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如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参加相关培训。

  (三)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89/index.html)

  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1.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沈老师0575-83275278。

  2.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总院人事科马老师0575-83338396。

  3.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人事科项老师0575-8302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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