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4-17 21:4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21       报名截止:2021-04-29
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机构编制改革意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下同)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岗位数与报名数(报名数以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且完成缴费的人数为准)须达到1:3的比例,达到的予以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数或不予开考。如遇学前教育A岗、B岗中有一岗报名人数不足,核减的岗位数补充到另一岗。
3.本次招聘通告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uqiao.gov.cn)和“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路桥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指定发布平台(网址: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72/index.html)。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报地址:http://lqjsbm.ebanji.com/。
2.网报时间:2021年4月25日10:00—4月29日17:00.
3.网报流程:登录网报平台—阅读报名须知—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附件资料—打印报名表。
4.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注册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及更改报考岗位。仅注册不填写报考岗位等有效报名信息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网上未报名人员,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无效。网报结束后,除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到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外,其他考生一律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1.审核时间
2021年5月7日、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审核地点
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区第二中学东面),腾达路997号。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经健康码查验及测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近十四天有境外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既往感染者(含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或疑似病人接触史、境外人员接触史以及其他非台州健康码“绿码”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及血清检测结果证明。疫情重点地区及防控要求以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准。
3.所需材料
(1)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所需材料:《路桥区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表》原件(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签名),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毕业生所需材料:《路桥区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表》原件(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签名),身份证、毕业证书(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材料;非全日制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应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或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放宽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材料(详见附件1),其中区内非编教师年龄或学历放宽的,还须提供《非编教师任教情况承诺书》及相应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和工资清单(附件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4.报考费用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每人100元,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5.打印准考证
2021年5月17日9:00—5月21日20:00.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且已缴费的考生登陆路桥区教师招聘网报平台http://lqjsbm.ebanji.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6.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6-89210976.现场资格审核期间请咨询0576-82903160(区教师进修学校)。
四、考试时间和形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笔试相关工作公告考试前一周在指定平台上发布。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①教育基础知识:《学前教育教育基础知识》;②学科专业知识:《学前教育》。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二)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6月11日前在指定平台上发布。
2.面试内容:①备课;②试讲;③答辩;④技能测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备课10%、试讲30%、答辩10%、专业技能50%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4.进入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岗位数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岗位数为准,下同)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低取分相同则一并进入。
五、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体检办法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2.最后一岗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相同,则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仍无法确定,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聘用和递补
1.体检合格人员要在2021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到路桥区教育局或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
2.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岗,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历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聘用到路桥区公办幼儿园工作。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聘用手续由公办幼儿园和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其续聘资格。
5.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本次招聘在体检名单公布程序之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名单公布程序之后至考察环节结束,在此段时间内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可实行递补。递补对象范围仅限于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人员。递补名单根据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到低确定。对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及聘用按照前述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