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9-16 14: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9-16       报名截止:2022-09-25
台州市海洋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海投集团”或“集团”)于2022年6月新组建成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是台州市属国有企业,定位为全市临港产业带开发的主平台、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集团贯彻落实我市“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战略,全力服务“世界知名现代海洋城市、全球一流临港产业带”的建设,助力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健康、未来汽车、精密制造等五大产业城的开发,为实现“三高三新”现代化建设目标贡献力量。
因经营发展需要,台州海投集团现面向台州市属直接监管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不含委托监管企业)一类用工,以及台州市(含县市区)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岗在编正式人员,公开选聘财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勤勉,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以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选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台州市海洋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详情表》(附件1)
二、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台州海投集团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一)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https://www.tzrc.cn/
台州市国资委网站为后续信息发布主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者务必如实且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相应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近36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tzoihr@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
3.报考限制:每人限制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通过。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形式进行,相关考试题目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实行量化评分。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
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安排将在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台州市国资委网站,同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根据实际情况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请关注考试安排通知。
3.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进行人员身份类别鉴别时,考生需配合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同时需提供已征得原单位同意(盖章)参加本次面试的书面材料。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根据实际情况或中止该岗位招聘计划,请关注考试安排通知。
4.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原则上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环节对象。如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均不合格,该岗位招聘中止。
(四)体检及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入围名单将在市国资委网站公布。
2.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与考察流程可同时开展不分先后。
在体检、考察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过程中,本集团认为拟聘对象与岗位匹配度不高或因其他原因,亦可终止招聘。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公司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接到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我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市属企业一类用工以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形式入职,需征得原单位同意。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办理原单位离职及出编手续后,方可入职本单位。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台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对参加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的防疫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如未佩戴口罩则无法入场考试,且在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建议自备多个口罩,遇高温天气及时更换。服从现场组织,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
2.实行实名制入场,须携带手机、身份证核验,入场前须接受体温测量,现场需出示当日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已采样不可作为入场凭证、请考生提前计算好自己核酸检测结果的有效时间,以免耽误入场考试)。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可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各地防控政策」板块查询。
3.以下情况不得入场考试:
① 7日内有境外旅居史;
② 7日内国内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或7日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社会面病例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
③ 7日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
④ 7日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人员;
⑤ 7日内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时空伴随人员;
⑥ “健康码”红、黄码及“行程码”异常的人员;
⑦ 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⑧ 体温检测异常(体温≥37.3℃)或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考生不可进入考场(体温测量允许2-3分钟再测一次)。
4.本次公开选聘考试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发展,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进行及时调整。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尽事宜,按照台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工作经历计算。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计算至2022年8月31日为止。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必要时要求出具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聘。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本集团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8516291 董先生
监督电话:0576-88209963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敬请广大有志之士踊跃报名,并请认真阅读选聘公告。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台州市海洋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