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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玉环市2023年公开招聘33名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11:4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4-18       报名截止:2023-04-26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编办发[2020]24号)和《关于印发<玉环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教[2021]4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玉环市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一)玉环市人民政府网(“玉环市人民政府”-“市人力社保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专栏)

  (http://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7084/index.html)

  (二)玉环市人民政府网(“玉环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专栏)

  (http://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4949/index.html)

  (三)微信公众号“玉环微教育”

  其中,微信公众号“玉环微教育”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公众号。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学前综合应具有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考试合格证;学前体育专长、学前音乐专长、学前美术专长应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高校专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指的是学历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标明普通高校毕业)。

  2023年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模板见附件2)报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荣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户籍:户籍不限。

  3.年龄:应聘考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专业:(1)报考学前综合A、学前综合B岗位的,应届生要求专业对口或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亦可);非应届生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学前音乐专长A、学前体育专长A、学前体育专长B、学前美术专长A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或已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亦可)。

  (3)报考学前音乐专长B、学前体育专长C、学前美术专长B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5.普通话:要求达到二乙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9时—4月2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0日10时—4月27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固定电话一栏填写手机联系号码),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实报名的资格初审状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初审通过后,考生打印《玉环市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资格初审仅限网络审核,不作最终资格确认。

  2.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4月20日9时-4月28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4月29日12时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5日9时-5月20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暂定《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两门,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总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

  《教育基础知识》9:00—10:00;

  《学科专业知识》10: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各科考试时不得使用计算器;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学前体育、美术、音乐专长岗位按计划数1:6的比例;学前综合岗位按计划数1:2的比例)。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微信公众号“玉环微教育”,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拟入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和印有户主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人员须提交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不符人员须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需要递交的主要荣誉证书和资格证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技能测试)。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开始2天前完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模拟上课+技能测试。

  4.面试总分:100分。

  (1)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的总分各100分,分别按60%和40%计入面试总分。

  (2)面试各项内容测试成绩及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合格分均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对象。

  5.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对象

  1.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面试分数仍并列,则以笔试分数中的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2.体检比例: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

  3.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以查阅本人档案为主,入围体检者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将本人档案(密封)转移至玉环市教育局405室。

  (六)公示

  1.拟聘用对象将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玉环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以及“玉环微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疑议后,招聘岗位由玉环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用人需求因素统一进行分配。

  2.劳动合同签订:拟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原件与教育局及学校签订三方劳动合同。

  3.新聘用的劳动合同制教师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内(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予以解聘。

  4.待遇:工资参照事业编制教职工执行,年终考核奖按当年所在学校(园)事业编制教师的80%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四、其它规定

  (一)报考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应聘者在应聘期间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玉环微教育”的有关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

  玉环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171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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