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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4 14:1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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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教育局关于高校毕业生“510计划”攻坚行动东北师范大学招聘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泰顺县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三)能够按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相应的学位、学科驾驶资格证。初中、高中教育岗位招聘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可以放宽为相近或相关,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专业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资格条件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及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专业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2.2021年“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所在学校班级或专业前5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期间个人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5.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录取分数线。

四、招聘岗位

泰顺县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举行招聘会拟招聘10人,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泰顺县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考核程序及方式

东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定于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1—5号馆举行。

(一)发布公告。公告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教育局专栏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2020年11月23日起,考生登录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教育局专栏,下载并填写《泰顺县教育局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于11月26日前发送至jyjrsk4635@163.com。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7—67594635。只咨询不进行网上报名,则报名无效。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

(三)现场确认、资格初审、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要于11月28日上午8:3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生证明、综合考评证明(附件3)、大学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在校期间成绩单、学生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等,到招聘会现场进行现场确认、面谈。在此期间,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县教育局根据资格初审、面谈情况,于11月28日中午12:00—13:00期间,确定考核建议人选,通知考核建议人选填写纸质报名表(附件2),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县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

(五)考核。考核主要是进一步测试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

考核定于11月28日下午13:30开始进行,具体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另行通知。

六、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八、考察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要求聘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而未按期取得的聘用人员,不予续聘。

十一、其他告知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等地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招聘会正常有序进行,如近15天内曾到达重点疫区中、高风险地区,或具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请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发热等症状者一律不得入场。

2.考生须遵守校园防疫要求,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本人健康码,依次入场,不拥挤、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二)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招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三)咨询和投诉电话。1.咨询电话:泰顺县教育局政工科,0577—67594635;2.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7-67582628。

(四)本公告由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3.zip

1.泰顺县教育局关于高校毕业生“510计划”攻坚行动东北师范大学招聘活动岗位一览表

2.泰顺县教育局关于高校毕业生“510计划”攻坚行动东北师范大学招聘活动报名表

3.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

泰顺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3日

泰顺县教育局关于高校毕业生“510计划”攻坚行动东北师范大学招聘活动的公告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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